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网络管理室重要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11-02 15:53:44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民族大学网络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做好网络中心机房重要仪器设备的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校园网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网络中心是在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计算机校园网建设、运行与维护的管理与服务部门,是校园网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做好中心机房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循7*24小时值班制度,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机房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机房设备巡查、来电来人接待和服务工作,并完成值班工作日志;有重大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每天值班日志由负责人签字。保护各种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正确、合理的使用和操作各种设备。

第五条 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仪器设备职能。

第六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物品及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机房。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烟火,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严禁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或私自出借机房物品。因工作需要借用设备,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 负责维护重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严格做好维护日志和存档工作; 在进行相关设备操作或线路调整后必须及时做好记录,并向其他有关工作人员通报。一旦发现仪器设备异常,立即排除故障,并同时报告主管领导。

第八条 严防计算机病毒破坏仪器设备软、硬件系统。

第九条 网络中心应当全面掌握仪器设备使用情况,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对各类设备要进行规范操作,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不准破坏性操作。如发现异常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中心报告,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网络中心定期组织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做出详细记录并存档。

第十条 保持机房整洁安静,严禁喧哗、吃零食、乱扔废品杂物。

第十一条 离开数据中心机房应该关闭所有门锁,下班时应关闭所有非工作用电源。妥善保管钥匙,不得私自另配,不得私自借予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 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破坏网络系统、设施和设备,危害网络运行安全。

第十三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定期配合保卫部门做好机房各类安全防范工作。

三、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 网络中心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违反本规则相关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学校网络中心视其情节轻重,做出如下处理:

1、对当事人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

2、责令当事人提交书面检查并限期改正;

3、提交学校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理;

4、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因实施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的工作人员,除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做出的行政处分外,还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中央民族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网络中心。

第十七条 本规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