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督办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12 15:31:18

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督办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大学督办工作实施办法》,确保信息化建设管理处重点工作的推进、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央民族大学督查工作细则》(民大办发[2017]2号)的文件要求,我处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重大决策以及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部门会议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执行情况;

(四)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同级部门来文、来函、来电协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外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办理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需要督察督办的事项。

二、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按照“归口负责、协同办理、明确时限、务求实效”的原则,各科室承担各自分工范围内工作任务,通过督察督办,使部门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提高工作效率。

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联络协调,承担本单位工作事项的汇总、检查、催办、反馈等具体职责。各科室负责人为各科室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贯彻执行。

综合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每周一向各承办科室负责人下发工作事项督办表,责任人每周日前将承担工作的进展情况填写上报。

综合办公室每两周将督办事项进行统计汇总,于工作例会前报送至部门领导处。

综合办公室主任作为督查联络员,每月底25日前将本部门承担的校级督查督办事项落实及进展情况上报学校督查室。

三、督查工作流程和要求

(一)工作流程

    综合办公室督办流程按照督查任务确立--督查通知--过程督查--督办催办--情况上报五个主要步骤进行。

1.督查任务确立。综合办公室根据督办工作内容制定工作事项督办表,拟定督查工作阶段要求,明确承办责任人和办结时限。

2.督查通知。综合办公室向承办责任人发出督办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书面、电话或口头通知。

3.过程督查。承办责任人接到督办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综合办公室全程了解督办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

4.督办催办。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的事项,综合办公室需对承办责任人进行催办。

5.情况上报。综合办公室根据督办内容级别,将督查督办事项落实及进展情况上报部门领导、学校督查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1.对涉及保密的事项,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涉密事项的承办过程和办复结果;

2.各科室如对承办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督办通知后及时说明情况,不得延误承办工作;

3.建立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在部门工作例会上,对督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科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督促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