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8-11-02 15:52:44

为切实加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落实国家民委和教育部的网络信息安全措施,提高全校师生的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对外宣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信息化建设管理处校园网网上信息管理办法》和国家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1、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和院系所负责加强对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确保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负责提供网站以及数据库服务器等托管服务所需的网络环境以及机房环境,保证为托管网站和服务器提供7*24小时网络畅通,7*24小时电源以及其他的7*24小时的机房环境条件。

3、各部门和院系所负责领导为网络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4、各部门和院系所负责领导确保本单位人员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损害国家及学校荣誉、利益、形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各部门和院系所负责自己单位托管服务器或者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如发现网络安全问题,或接收到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网络中心管理人员的通知后,须及时处理本单位的网站或托管服务器,问题解决后方可接通到网络。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存于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网络中心和各责任书签订部门。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